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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 墅 研 究
 
 

《北京集体所有制产权别墅分析》

  2005年2月26日,国家税务总局、国家财政部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、中国人民银行部分高层齐聚国务院新闻办,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历时一年完成的《中国房地产税收政策研究》报告展开研讨,意在就即将启动的“中国房地产税费改革”方案达成一致。
 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外经部副部长隆国强对记者透露,开征统一规范的不动产税势在必行,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谢伏瞻也表示,2005年将就新的税制进行设计,并将于年中选择合适的城市进行模拟运行,为最终出台不动产税提供决策基础。
  土地制度与房地产发展及城市化进程息息相关,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副司长冷宏志认为,目前的税收政策对“有利于土地的集约与合理利用”政策支持不够甚至相背离。
  对于不动产税的征收,冷宏志强调,无论采取什么财税政策,必须以有利于土地的集约与合理利用为前提。在严格界定公共利益原则下,符合规定依法取得的土地将可以直接入市,包括明确了农民土地所有权的土地也可以直接入市等。
  国家财政部有关负责人透露,不动产税征收首先考虑内外资并轨,然后考虑城乡并轨,相应的配套举措可允许地方政府试点;进一步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改革;完善财产登记制度;完善和细化财产保障法律体系。初始阶段可能不涉及个人住宅,但最终将覆盖城乡所有房地产,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不动产。
  伴随“中国房地产税费改革”的预期,现行房地产开发所谓“正式产权”、“乡产权”的双轨制运营模式将面临并轨的必然。针对北京之前大量的“乡产权”别墅项目在理论上都将面临并轨增值的预期,估计今后的乡村别墅开发模式将引用现行的城区四合院的运作模式,基本自处于小规模自我更新的状态,既避免征地拆迁激化城乡矛盾,又真正实现以市场需求为基础的发展正轨,不断接近国际惯例的自然吐故纳新的成熟地产发展模式。
  但就象汽车业费改税的政策一样,并轨的真正实现需要一个过程,本质上是各方利益集团的博弈过程,目前的房地产发展商可能是利益损失最大的一方,无论是产品的价格垄断,还是地产开发的高额利润都将受到威胁,但趋势是必然的,不仅是消费者的渴望,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。
  统一房地产税制改革的酝酿和个人集资建房的一呼百应正是明证,但就现有市场发展态势,个人集资建房涉及专业性、配套产业链的成熟度等种种限制因素,就象短期内实现统一并轨一样,不是十分现实,而现代农庄的开发模式可能成为目前最为现实可行的发展趋势,用公司与个人的传统认可差异规避国有与集体土地产权的确权差异,必将成为目前房地产投资最具价值潜力的机会。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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